范妮·克罗斯比 —— 她的忠心与谦卑

“有福的确据”,“赞祂赞祂!”和“求主使我近十架”,是几首我们时常在教会里唱的诗歌。这些诗歌都是由范妮·克罗斯比 (Fanny J. Crosby),这位伟大的赞美诗歌作家所写的。

她于1820年3月24日出生在美国纽约东南部。在六周大的时候,由于一位庸医对医药的无知致使她失去了视觉。她是由她的基督徒祖母尤妮斯·克罗斯比带大的,因为她的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而母亲不得不作帮佣为生。尤妮斯·克罗斯发现范妮有着惊人的阅读和记忆圣经的能力。十岁前她已经可以背诵摩西五经,福音书,箴言,雅歌和几篇的诗篇。

从她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作诗,并沉浸在自己的诗歌里,直到她的校长警告她:“我们没有权利在万事的权能者面前骄傲。”

范妮自己写到“总是以祷告开始一件工作,看起来有些老套,但我从没有尚未求那美好的主成为我的灵感就创作一首诗歌的。”我们可以向范妮·克罗斯比一样,将我们所做的一切都交给神,让神祝福我们的人生旅程吗?

尽管看不见,这没有妨碍她的诗歌写作。实际上一位著名的牧师这样评价:“我想这是一个极大的怜悯,因为当主赐下这么多恩赐时,却没有给你视力。”她回应说:“你知道如果在我出生时可以许一个愿,那会是愿我生来就是盲的吗?”这位只在生命的前六个星期可以看见的诗人说,“因为等我回到天家,我用我的视力看到的第一张脸会是我的救主。”我们可以向范妮·克罗斯比一样,宁愿生来就是盲的,以至于使她可以为神事奉而不分心吗?就这样,主赐福范妮创作了超过九千首诗歌,以至于范妮不得不用几个不同的笔名,因为出版商不愿意在同一本诗歌集里收入太多同一位作家的诗歌作品。

实际上范妮·克罗斯比认为,如果她有正常的视力,就会被周围的美丽和有趣的事物吸引而分心,而使她不能唱出赞美神的诗歌。我们当中有多少人,如果瞎了眼,却视瞎眼为从神而来的祝福,像范妮·克罗斯比一样反而视看见为残疾呢?

她是值得尊敬的美国圣诗皇后,就像约翰·施特劳斯 (Johann Strauss) 被誉为“华尔兹之王”( Waltz King)。她其中一首最著名的诗歌是“有福的确据”,是在四十分钟之内写成的,因当时威廉·杜安要带上这首诗歌去赶火车。她能够写出非常复杂的诗歌、用更经典的结构创作音乐,甚至可以即兴而作。但她选择写简单、感性的诗句用以传福音。我们能不能像范妮·克罗斯比一样,选择以简单的方式写作,只为了传扬福音,而不是以复杂的方式写作,只为了展现她在写赞美诗方面的实力。

尽管具备了所有的宗教素养,但直到31岁范妮·克罗斯比才感到基督的爱和赦免的确据。尽管以利是大祭司,他的儿子却犯下了大罪。以至于神惩罚以利的儿子所犯的罪,在撒母耳记上3:14:“所以我向以利家起誓说:以利家的罪孽,虽献祭奉礼物,永不能得赎去。”我们不应该以为一个人来教会就是理所应当得救了。要向尤妮斯·克罗斯比,我们应该把我们的孩子带到神的话语中,让神的话对他们的心和灵讲话。不要向以利那样,我们应该不遗余力地与我们的孩子分享神的话语并确保他们得救。

我们可以从范妮·克罗斯比身上学到了那么多——她的忠心与谦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