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教会的体制—是主教制、长老制或公理制?

今天我们召开会友大会. 我为会友和朋友们感谢神 — 你们协力建立教会. 你们奉献了你们的时间、金钱和属灵恩赐来服侍神的子民. 你们忠心地参加各样的属灵活动, 特别是主日崇拜, 鼓励了这个小教会. 但作为这间教会的牧师, 是什么让我感到非常喜乐呢? 就是使徒约翰在<约叁> 3-4 中所说的:

有弟兄来, 证明你心里存的真理, 正如你按真理而行, 我就甚喜乐. 我听见我的儿女们按真理而行, 我的喜乐就没有比这个大的.

因此, 我呼吁你忠心地参加主日崇拜、主日学和团契聚会. 这些都是神给你的喂养和保护. 抵抗罪 — 你能够. 即使在不利的情况下也相信和顺服主 — 祂会保护你.

我们召开这个年度会议是因我们要对新加坡政府和会众负责. 在这期教牧分享的剩余部分, 我想解释一下我们教会的体制, 即谁在教会中掌握权力. 教会体制有三种: 主教、长老及公理. 生命树基督教会实行 “公理” 的教会体制. 请让我解释.

主教制度: 其权力赋予一个特定的职务—主教. 主教有不同的级别: 最简单的是卫理公会 , 只有一个级别的主教. 圣公会有几个级别的主教. 罗马天主教会的主教等级制度最为完善 — 罗马主教, 即教皇, 他拥有最高权力. 例如在卫理公会, 主教的权力比普通牧师大. 主教们同时管理和照顾在某个地区的所有地方教会 (指的是某地方的某间教会), 而不仅是一个地方教会. 因此, 主教拥有很大的权力, 他可以废止某类信徒们的意愿.

长老制度: 长老制度也是将权力置于一个特定的职位. 但他与主教制的不同之处在于权力更多地被赋予一系列代表团体, 而不是某个职位或拥有某个职称的人. “代表” 是指这些团体代表了耶稣基督赋予信徒们某个属于信徒的权力. 最重要的职位是长老, 更准确地说, 是一个长者们的团体. 例如, 一个地方教会由 “长执” 管理 (我们不用这个名称, 因为我们不是长老制度; 我们用的等同名称是 “教会委员会”). 权力保留在地方教会的长老手中.  一个 “代表团体” 的例子是, 一个地区的所有地方教会都由一群来自不同地方教会的长老们管理. 这些长老们代表着不同教会信徒的权力.

公理会: 公理制治理教会强调两个方面: 自治和民主. 第一, 自治. 这意味着地方教会, 例如生命树基督教会, 是独立和自主的. 没有任何外部力量可以决定地方教会要采取的行动. 第二, 民主. 这意味着当地的会众或教会的每个成员都拥有并可以行使这种权力 (由所有人治理; 直接民主; 会众). 他既不是君主制 (由一人统治; 主教制), 也不是寡头制 (由少数人统治; 代议制民主; 长老会). 长老和执事所拥有的权力是由地方教会的个人信徒们授予的 (这类似于长老会的制度). 采用公理会体制的教派包括浸信会、公理会和大多数路德宗教会.

教会体制的正确形式并不像我们希望的那样明确. 但我相信教会体制 (强调自治和民主) 是有圣经的充分支持. 第一, 自治. <使徒行传>和新约书信没有提到地方教会之外的决策权. 第二, 民主. 公理制认真对待所有信徒的祭司职分和属灵能力的原则 (罗5:1-2; 提前2:5). 也就是说, 所有的信徒都能直接与神相交. 此外, 每位信徒都有属灵的恩赐, 可以帮助他们做出决定 (罗 12; 林前12). 另外在新约中, 通常是整个教会参与决策, 包括选出某人接替犹大 (徒1) 和派人到安提阿去: “那时, 使徒和长老并全教会定意从他们中间拣选人, 差他们和保罗、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去” (徒 15:22).

关于我们教会的教义信仰, 请参阅我们的教会网站. 我们教会的一些独特之处是: 改革 (温和的加尔文主义而不是极端的加尔文主义); 时代前千禧年 (末世论).

陈铭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