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家庭的敬虔原则(四) — 孩子的角色

在幸福家庭的敬虔原则的第四部分, 我们将关注孩子的角色, 我们也会参考以弗所书 6:1 – 3

1你们做儿女的, 要在主里听从父母, 这是理所当然的. 2-3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 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这两节经文在我孩子的成长岁月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很小的时候, 我们就让我们的孩子记住以弗所书 6:1-2. 每次, 当我们的孩子不服从或表现出不敬时, 我们经常会引用这两节经文作为提醒他们应该服从和孝敬父母.

孩子天生叛逆, 绝对不喜欢受制于权威. 青少年的叛逆经常发生在家庭中, 但不应将其视为常态. 很多时候, 我们听到父母不得不顺服他们的孩子, 而不是孩子服从他们的父母. 这违背了我们的造物主上帝为我们设计的, 保罗劝告孩子们要服从他们的父母.

我们必须带领我们的孩子在主耶稣基督里得救. 只有当我们的孩子成为基督徒时, 上帝才能使我们的孩子在主里顺服和孝敬他们的父母.我们必须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与他们分享福音. 我们要确保他们的生活发生变化, 反映出真正的皈依. 然后, 也只有那时, 孩子们才能在上帝的灵下服从他们的父母, 并在主里尊敬他们.

保罗在 6:1 写道, “你们作儿女的, 要在主里听从父母, 这是理所当然的.” 保罗所说的 “在主里” 并不是说儿女只顺服在主里的父母. 如果上帝喜悦, 孩子们就应该服从他们的父母.

孩子对父母的顺从应该是一种快乐, 他顺服上帝赋予他的权威, 并且是为了他的好处. 孩子应该服从他的父母来讨主的喜悦. 服从父母的唯一例外是他们命令你做一些明显违反上帝话语的事情. 当保罗说要 “因为这是理所当然的” 听从父母时, 他是在指出上帝所命定的明显命令. 父母总是比孩子年长, 更有经验, 对他们来说是权威.

保罗在以弗所书 6:2 中继续引用十诫中的第五条, 即儿女必须孝敬父母, 因为这是上帝的命令. 尊荣超越顺服 — 它涉及一种态度: 出埃及记 20:12 中使用的 “尊荣” 一词也是为了荣耀耶和华, 是对他是谁和他所做的事情给予最大的重视或重要性. 这意味着将最高的位置赋予他, 因为他配得上这个位置. 荣耀神的反面是轻视祂, 对祂不屑一顾, 视祂的命令无足轻重.

孝敬我们的父母就是对他们有一种尊重的态度, 这种态度源于我们重视他们以及他们对我们的生活所做的贡献. 就是赋予他们很高的价值. 这种尊重和敬畏的态度会让孩子以爱心和礼貌行为对待父母.

最后, 神会祝福孝敬父母的儿女. 首先, 对父母的不服从会导致社会根基的瓦解. 第二, 听话的孩子会在地球上长寿, 而不听话的孩子则不会. 这不是铁定的规则. 虽然我们个人可能知道有敬虔的孩子英年早逝, 有罪的反叛者活到高龄, 但反叛父母并英年早逝的孩子更多. 这些孩子在酗酒、吸毒、性不道德或其他破坏性的罪恶中也会反抗父母. 无论我们在什么年龄死去, 无论年轻还是年老, 如果我们服从上帝, 我们就会真正蒙福, 因为我们得到了他对永生的应许.

愿我们遵守神对儿女孝敬父母的原则, 使我们的家庭生活幸福美满, 蒙神喜悦, 神也丰富地祝福顺服并孝敬父母的儿女.

洪仪恩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