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知道为什么班杰明·戴维斯在父亲的支持下决定不履行他的国民义务。也许他的父亲认为班杰明不应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在这样一个有声望的足球俱乐部发展他的足球运动员才能。也许他们的理论是:卓越的品牌往往会标上昂贵的价格标签,因此而违法是值得的。是这样吗?这种心态是愚蠢的。让我来解释。
圣经如此说“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各书 1:17)。如果一个礼物或机会真的很好,它必须是来自神,因为只有神才有足够的权柄给我们真正有益的礼物。因为神是光明,在祂没有黑暗和罪,因此祂给的礼物是不会与罪有任何关联的。对于班杰明·戴维斯这样的情况,是让他违背法律,而圣经认为这是在对抗神的权威(罗马书 13:1-2)。因此这个机会不可能来自神,即使对一位足球运动员来说也不是真正的好机会。
同样地,无论一个机会多么有吸引力,如果它要求你做违背神诫命的事,都不会被神所赐福。这意味着你从中得到的好处是暂时的:只能让你在口中尝到甜味而已。但是,它一旦进入你的身体就会成为毒药伤害你。最可怕的是:利益是短暂的,但伤害往往是深刻和长期的,不管它现在看起来是多么的有吸引力。
那真正有益的是什么呢?保罗说,“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摩太前书6:6)。我们常听说:人应该致力于发挥最大的潜力。这句话总是正确的吗?鉴于保罗刚刚的提醒:不,不总是正确的。保罗没有说,“尽你所能去争取,或要发挥出你最大的潜能。”保罗却说,对于某些收入或成就要知足,因为知足是最大的收益,即利益。但我怎样知道我应当对收益达到的某个阶段要感到满足呢?准则就是敬虔。换句话说,如果过了某个标记,尽管当时的状况还低于你的潜能,却是抵触了敬虔的原则,就说明你已经过了线,不会得到神的赐福了。“满足于敬虔是大利。”不要对任何事物有贪念,就是那些你知道会违背神诫命的或会使你不那么敬虔的事物。作正确的事,即使是小事,只要带着公义,你就会得到真正的福气。